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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高新企业复审,申请高新企业复审,通化代办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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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业在申请的时候一般都不太了解自己要递交一些什么资料,下面我们跟大家说一说高新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含法人简历、职工登记表、高新技术及产品申请表);(有我方代为领取,申请公司自行填写)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高新技术及产品有关证明文件(相关文件为认证证明,如企业无此证明,我方可组织组对企业进行认证,合格后授予认证)
(五)企业科技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企业在有效期满个月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合格者,颁发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对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会分别审查、认定。
经认定的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需进行重新认定。
经认定的享受及XX市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2009年2月24日,认定工作研讨会在西北宾馆召开。会议由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建人主持,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旭东发表了讲话。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晓力,省科技厅副巡视员张仁德出席了会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
赵旭东副厅长向会议通报了2008年我省开展认定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做好认定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全省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新政策下申报认定工作,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他要求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密切与当地企业联系,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朱晓力局长宣读了全国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备案申请的回复》(国科火字〔2009〕055号)。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结合职能做了讲话。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人就认定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有关介绍了认定所的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程序和要求。会议还向2008年通过认定的代表颁发了证书。
2008年通过认定的、拟申报负责人,22家认定中介机构负责人,有关市州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分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及省级大学科技园负责人,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共2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另外拓展开从其他点来深入探讨数量的要求:
1、回到知识产权打分部分:
知识产权打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具体标准为:
知识产权类型及数量(8分):发明称为1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称为2类知识产权。 1项及以上1类知识产权得分7-8分,5项及以上2类知识产权得分为5-6分,3-4项2类知识产权得分3-4分,1-2项2类知识产权得分1-2分,0项知识产权得0分。由此可见,无论多少实用新型,在这方面都无法得到满分。
技术程度(8分):度高7-8分 较高5-6分,一般3-4分,较低1-2分,无性0分。在此项标准中,发明占有明显优势。但却是存在一些技术性比较高的,因为其本身的技术特性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所以不可以性认为发明一定更。相反,在实用新型数量足够多的情况下,出现程度高的的概率更大。
关联性(8分):即知识产权在产品上发挥的作用。关联性强7-8分,较强5-6分,一般3-4分,较弱1-2分,无关联性0分。在此处,发明并不占有优势。相反,实用新型数量越多,其跟主营产品的关联性会越大。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3-6分,受让受赠或并购:1-3分。这里跟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无关。
所以,如果从知识产权得分的细则深入研究会发现,的数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并一定要一味追求发明。特别是对于配方类的发明其技术含量未必比实用新型高,只是因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请发明罢了。
2、研发费用部分:
对于申报而言,合理的研发费用占比越高,通过率越高。而研发费用的归集在于研发本身,而作为研发成果是研发工作开展的有力。研发成果越多,与之相对应的研发越容易被认可,产生的研发费用就越高,研发费用的归集相对越容易。一个企业,若三年内只产生了5个实用新型,其开展研发项目的费用若太高,那就太假了。对于一个中型的年销售额5000万的企业而言,其而研发费用至少应达到250万。平均到5个实用新型上。一个实用新型的研发费用高达五十多万。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要么是申报材料作假,要么研发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而如果按照15个来看:产生一个所需的研发费用为17万。这就相对正常了。
3,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
审核中,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要达到60%以上。也就说企业大部分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品。而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不一定要取得高新技术产品的证书,但一定要有和检测报告等文件相对应。因此,越多,所覆盖的产品范围越广,可计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产品就越多。对于产品数量较少的企业而言,几乎可以达到的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而一个产品可以对应多个,这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判是非常有利的。但有些企业产品种类较多,那用大量来附带产品面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这种情况下,若数量太少,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达标的情况,就算强行归集进去,也不会认可。假设企业拥有10类产品,销售收入都比较平均,但对应的只有6个,那在1个对应1个产品的情况下才勉强符合要求,若其中出现2个对应1个产品,或有1个技术含量较低,其对应的产品不被认可为高新技术产品。则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达标的情况。若企业拥有18个,平均每个产品可对应1.8个。就算其中出现数个对应1个产品,或有个别技术含量不达标的情况。对结果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2019年高企申报,您准备好了吗?
俗话说的好“不怕没机会,就怕没准备”。
高企申报的意义不必多说,从税收优惠到形象的提升,对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看企业不能通过认定的几种可能问题
1、成长性不够好的企业,且授权的知识产权少于10个;
2、研发费用日常做帐不规范,被税务抽查后提供不出有效的;
3、总收入中,贸易性质产品的收入占比较大;
4、专项审计时从成本中挖掘研发费;
5、网上申报时,企业提供的附件材料不充分。
6、企业近三年发生税务处罚、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前做好哪些准备
1.申报高企我们要查阅哪些文件
仔细研读《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是重中之重,任何脱离认定管理办法和管理工作指引的政策解读当然都是靠不住的。2016年与2008年版本有所改动,
2.仔细研读以上两文件后,进行企业自查
根据认定条件和评分标准,对照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组织管理水平、财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聘请财务中介机构进行研发费用规划,并针对财务情况,纳税情况进行自查,企业未有税务风险。
3.进行申报规划
(1)设立研发机构
设立研发机构是企业研发活动的起始,是财务部门归集各项研发经费的依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时建立企业的研发中心将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且高企认定要求的相关人员纳入研发中心统一管理,研发中心由分管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直接。
注意:研发人员的确定要符合高企认定条件中对研发人员的属性、比例要求。贵公司在2016年开始工资表及公司组织架构里面都体现出研发部门。
(2)研究开发项目立项
研究开发项目是财务部门分配各项研发费用的依据,也是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依据,是企业申报的条件。企业应当将企业实际将要从事的研发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主要是研发计划书,详见附件)申请立项,经分管批准后从事相关研发活动。
(6)知识产权申报
知识产权申报是指技术部门要根据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情况及时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企业研发活动具体特征的重要材料,也是企业研发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申报和复审的条件。
注意:知识产权申报要符合高企认定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程度、核心支撑作用、数量、获得方式等评价要求。
(7)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及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准备
企业根据研发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做好新技术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衔接应用,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对应用相关技术的软件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申请,产品质量运行情况的检测报告)。
特别是企业应当高度关注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随着认定管理的严格化,有无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将成为判断企业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的重要标准。高新技术产品的认证切记取怪名或者过于繁杂的名称,注意名称的概括性,以方便财务部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8)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软件产品登记
高新产品收入核算是指财务部门应当逐步分类核算高品和非高品的收入,根据高新技术产品类别分类核算各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注意名称应当与高品名称一致,如无法保持一致的,至少在上模糊,附件清单里是哪一类高品收入,以方便财务核算和税务审核。
特别是对于有软件产品销售的企业,要及时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检测报告等)。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9)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的建立
根据企业实际及研发机构建立情况,及时建立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内部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制度、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绩效管理制度
正确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和其他合同分明细项目进行核算,尽量与所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对应,归属哪个项目的收入就列在该项目名下,并且与非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区别开。
认定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认定管理机构简称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书面材料
1.《认定申请书》 (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五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注:(企业自选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具备立执业,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人员占职工全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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