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实用新型专利认定,申请高企的手续,高新企业复审申报,通化价格高新技术企业 |
面向地区 |
全国 |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要求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超过60%。很多企业申报高企时会把确定高新技术产品的任务交给研发部门,认为研发部门优资格确定哪些产品符合高新技术产品的要求。这里就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研发部门沉醉于技术的研发工作。他们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往往是企业内部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但未必是销售量高的产品。所以,如果这一工作让研发部门展开,必然会出现,技术指标过硬,但达不到销售指标。
正确的工作方式应该是:财务部门根据财务数据,列出企业内部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比例。然后让研发部门确定这些产品的技术优势,是否吻合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后确定出几款符合高新技术产品要求,销售收入总和超过60%的产品。
1,具有立审计资质,审计机构成立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审计机构人员规模在20人以上:以社明为准,如有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总数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30%:提供注会和注税的证书。结合上一点,如果注会+注税人数低于7人,肯定不符合要求
4,相关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了解产业、经济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要求
享受税收优惠
1.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2. 未取得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3. 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