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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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化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6-29 08:24:46 [举报]

    如何申报,教程请收好!
    又到了申请申报的时候,小伙伴们是不是在准备着2018年高企申报的资料呢?顶呱呱小编整理了申报中的涉税指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在申报高企时,这两个文件一定要熟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哦):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财税指标
    1、中介机构条件
    (1)具备立执业,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对给你出具第三方鉴定报告的中介机构,请一定要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上条件!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2)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3)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从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其中技术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 组成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合规性审查
    审查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
    2立评价
    每名技术单填写《认定技术评价表》,主要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名财务单填写《认定财务评价表》,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
    3综合评价
    在各评审立评价的基础上,组长汇总各位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认定组综合评价表》。
    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认定申请书;
    2. 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中,随机抽取组成组。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小组办公室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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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

  • 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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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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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眼查已核实
  • 1天
  • 有限责任公司
  • 2016-02-04
  • 商标注册,版权注册
  • 辽宁 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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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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