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申请人需要到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后,才能颁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商标等。
商标申请材料
⒈、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⒉、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⒊、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样;
⒋、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⒌、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如果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是其他事项发生变更,那商标的主体实质上并额米有发生变化变更,因此只需要进行变更。如果法律要求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后,要重新提起商标注册,则意味着企业变更之后不能继承原先的商标资产,那显然是不合理的。代理人变更 后,为了便于商标局和变更后的费力机构联系,需要变更手续。改变商标标志,就不再是原来的商标,需要重新提起商标申请。如果是删减的商品,则商标只是部分发生了改变,不需要重新注册,变更一下即可。
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对异议程序进行了重大修改。如果异议成立后,商标申请被驳回,被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会提起复审;如果异议不成立,则商标获得注册,异议人只能提起无效请求程序。
对商标评审会作出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商标评审会。
如果涉及的是在先权,那只有在先权的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才能提起异议。如果涉及的是事由,如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缺乏显著性等,才允许任何人提起异议。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