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我国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授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授予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二)禁止条件
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有授予权”。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
初审审查阶段
一般申请日起3个月左右,发明审查合格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进入下一阶段;审查不合格下发补正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等。针对补正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复。
公布发明
默认申请日(早权日)起18个月公开,如果选择提前公开,申请文件通常在5-6个月内进行公开。
专利申报: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主意是技术创新)所享有的占、使用和处分的。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跑马圈地”、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效武器。 专利能够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而言,好的专利足以令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