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
申请人可自己准备申请文件,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申请的各种手续;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是申请保护,还是以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的方式保护,哪些部分申请,哪些部分作为技术诀窍保密,如何申请,是否有获得权的前景,何时申请,是否到外国申请,通过何种途径申请,是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事宜,都是企业或在决定申请前应慎重考虑的问题。
如果申请人想自己办理申请可查看国家知识产权网站,获得帮助。但请注意,申请文件是法律文件,其质量影响到是否可能授权、授权的范围、以及将来可能的侵权诉讼中的成败。一般说来,没有经过法法理和实务训练的人很难撰写出很好的文件。
了解清楚单位评审对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如果评的时间已经非常紧,本人来不及获得授权。这种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购买他人的方式来达成。所谓买就是让原所有人把转让给你,然后你给对方一些费用,理论上是指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权转让合同取得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权人,这种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把一个人的转让给另一个人的过程称为转让。在此要注意的是,各个单位审查有效性程序不同。有些单位评只看,只要上是你的名字就可以加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购买已授权的即可。但如果单位要求提供申请的手续,那么这种方式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购买还没有走完程序的,在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是否符合该规定一般不作审查。但还没有走程序的存在一定风险,即这个终能不能获得授权。
申请流程是什么?我们要清楚的类型,在我国,不是只有一种类型,我国分为发明、外观三种类型,这三种,发明申请难度,和外观差别不大,相对容易申请,不同的类型需要经过的申请流程是不同的,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也是不同的。
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我国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授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授予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二)禁止条件
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有授予权”。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
实用新型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实用新型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